业绩补偿款支付不及时 深交所向双林集团发出监管函

368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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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雨琪 智通财经编辑

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17日,深交所向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林集团)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2018年6月,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双林股份,300100.SZ)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公司及其他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宁波双林汽车部件投资有限公司(双林投资)100%股权,交易对价合计230,000万元。双林集团及其他交易方承诺双林投资2017年至2020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7000万元、25200万元、34300万元和41200万元。2021年4月27日,双林投资披露2020年净利润为-942.62万元,未完成公司及其他交易方的业绩承诺。根据相关协议,公司应当履行3284750股股份补偿义务,并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42849万元现金补偿款,但直至12月31日公司才支付42849万元现金补偿款。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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