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消息 | 证监会对易达云出具港股上市反馈意见 要求说明上市前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的范围、授予比例

480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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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志远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中国证监会官网8月11日消息,中国证监会公示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3年8月4日—2023年8月10日),证监会国际部共对11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易达云就以下事项补充说明,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权架构,请说明:(1)EDA Cloud Compay Limited和Global Logistics Sevices Limited设立时的外商投资程序履行情况,历次收购深圳易达云股权的对价、定价依据和税费缴纳情况等;(2)通过境外持股平台持有你公司股权的自然人股东外汇登记程序履行情况;(3)最近一年新增股东入股定价依据,以及股权转让税费依法申报缴纳情况。

二、关于股权激励,请说明上市前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的范围、授予比例,如存在外部人员,请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要求进行核查。

三、关于规范运作,请说明:(1)请对你公司境内运营实体业务是否涉及增值电信业务及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规定提供明确依据;(2)你公司开发、运用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收集及储存的客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3)你公司境内运营实体深圳市易达云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境外投资的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外汇管理、境外投资等监管程序履行情况等。

据此前2023年6月26日消息,易达云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招银国际为独家保荐人。

据招股书,易达云为电商卖家的一站式端对端供应链解决方案供货商,为中国快速增长的B2C出口电商行业赋能。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就2022年收益而言,该公司在中国所有主要采用海外仓模式的B2C出口电商供应链解决方案供货商中位列第7。

财务方面,于2022财年,该公司实现收益约为人民币7.09亿元;同期,该公司取得年内利润约为人民币1.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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