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01053)中期净亏损同比减少44.23%至9.98亿元

22159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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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慧林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重庆钢铁股份(01053)公布2017年中期业绩,实现营收约人民币45.22亿元(单位下同),同比增长6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约9.98亿元,同比减少44.23%;基本每股亏损0.23元,不派息。

公告称,营业收入增加主要是公司钢材产销量和销售价格同比大幅提高。

此外,亏损减少主要因为主营业务实现毛利约1.01亿元,同比增加7.52亿元,主要是钢材售价大幅上升,同时加强成本控制,规模生产、改善技术经济指标,降低工序成本的影响;及发生期间费用约10.72亿元,同比减少约1.79亿元,主要原因一是销售费用同比减少8142.4万元;二是棒材产线恢复生产,停产损失减少,导致管理费用减少6903.7万元;三是财务费用同比减少2817.5万元;实现营业外收入9.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7亿元,主要是上年同期获得政府补助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公司股票因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或者2017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则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若人民法院未在2017年7月3日至重庆钢铁2017年年报披露日之间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庆钢铁股票未能复牌,重庆钢铁将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也就无法复牌,直接进入暂停上市阶段。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首先,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18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其次,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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