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19 8月22日
share-image.png
谢雨霞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发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74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要求组织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将反馈意见的回复及时披露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相关港股

相关阅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中金公司已委派徐志骏、夏雨扬担任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8月16日 | 董慧林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19东航01”将于8月22日付息

8月15日 | 吴浩峰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7月客运运力投入同比下降32.80%

8月15日 | 吴佩森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推举李养民代行董事长等职

8月12日 | 陈楚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刘绍勇辞任董事长等职务

8月12日 | 谢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