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4月13日,深交所向晦毅(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晦宽(上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高胜宁、李侃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创股份,300343.SZ)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披露公告显示,联创股份与他们签署协议,以现金 64,807 万元收购你们持有的鏊投网络50.10%股权。晦毅投资和高胜宁承诺,自本次交易取得的全部现金对价增持完毕联创股份股票后 12 个月内不转让相应股份、12 个月后解锁 40%、24 个月后累计解锁 70%、36 个月后累计解锁 100%;晦宽投资和李侃承诺,自本次交易取得的全部现金对价增持完毕联创股份股票后 12 个月内不转让相应股份、12 个月后解锁 50%、24 个月后累计解锁 100%。联创股份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披露公告显示,2019 年 1 月 21 日至 3 月 27 日期间,他们通过上海云麦累计减持联创股份股票 31,696,803 股,超过承诺可减持股份的数量为 16,497,666 股,违反了前述承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