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4月13日,深交所对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信诺,300252.SZ)持股5%以上股东郑军发出监管函。经查,2022年3月17日,郑军通过金信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1年8月18日至2022年3月15日期间,郑军持有金信诺股份的比例因主动减持、被动稀释等从11.48%降至6.29%,累计变动幅度为5.19%。其中,郑军于2022年3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占金信诺总股份的0.48%。郑军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未按规定停止卖出金信诺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