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华保险(01336)公布,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18日收到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湘鲁和郑伟的辞职函。因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时间满六年,根据中国境内相关监管规定,李湘鲁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郑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董事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且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提名薪酬委员会必须以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鉴于李湘鲁和郑伟的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低于三分之一的比例且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在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提名薪酬委员会中占少数,不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李湘鲁和郑伟将继续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各自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直至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