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辽源鸿图业绩补偿义务 金冠股份(300510.SZ)重组交易对方李小明收监管函

240 3月3日
share-image.png
黄晓冬

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3日,深交所向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金冠股份,300510.SZ)重组交易对方李小明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2018 年 2 月,金冠股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辽源鸿图100%股份。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李小明及其他交易对方承诺辽源鸿图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考核净利润不低于 22,000 万元,如辽源鸿图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应按照补偿协议约定向金冠股份进行补偿。辽源鸿图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考核净利润为 -11,324.72 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补偿协议,2020 年度李小明应补偿 492,577 股股份,金冠股份已于 2021 年 5 月向李小明发出补偿通知,截至目前李小明仍未履行补偿义务,违反了上述承诺。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相关阅读

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情形 航新科技(300424.SZ)收深交所监管函

3月2日 | 黄晓冬

对2020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ST丹邦(002618.SZ)时任财务负责人刘强收监管函

3月1日 | 黄晓冬

深圳大宇会计差错更正引关注 福能东方(300173.SZ)收深交所监管函

2月28日 | 汪婕

苏州超声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未披露 和科达(002816.SZ)收深交所监管函

2月28日 | 汪婕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违规 深交所向名臣健康(002919.SZ)股东陆平发监管函

2月28日 | 秦志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