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据广东证监局1月5日消息,广东证监局对卜范胜、黄欣、柳少娟、李凤瑞、孙丽香、卜祥尧出具警示函。经查,上述人员作为航新科技(300424.SZ)的时任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合计持有航新科技股份比例变动达1%时,未按规定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合计持有航新科技股份比例变动达5%时,未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行为构成违规。对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广东证监局1月5日消息,广东证监局对卜范胜、黄欣、柳少娟、李凤瑞、孙丽香、卜祥尧出具警示函。经查,上述人员作为航新科技(300424.SZ)的时任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合计持有航新科技股份比例变动达1%时,未按规定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合计持有航新科技股份比例变动达5%时,未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行为构成违规。对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