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履行审议决策程序 晋亿实业(601002.SH)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301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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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永昌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浙江证监局1月4日消息,浙江证监局对晋亿实业(601002.SH)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2021年3月19日,晋亿实业发布临时公告补充确认了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期间晋亿实业与晋亿物流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晋顺芯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经查,上述期间晋亿实业与晋亿物流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销售和采购交易金额38,272.62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往来7,320万元,合计45,592.62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5.41%。晋亿实业存在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履行审议决策程序,相关公告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董事长蔡永龙、总经理蔡晋彰、财务总监薛玲、董秘俞杰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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