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与2018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 北京证监局对太极股份(002368.SZ)及刘学林等三人出具警示函

345 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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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永昌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北京证监局12月30日消息,北京证监局对太极股份(002368.SZ)、刘学林、刘淮松、涂孙红出具警示函。经查,太极股份2017年和2018年发生多笔贸易类交易,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导致该公司2017年和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4,681.51万元和5,723.56万元,占当年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7%和0.95%。上述行为构成违规。对此,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刘学林、总经理刘淮松、财务总监涂孙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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