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21日,上交所对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邦生物,603077.SH)控股股东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和邦集团”)予以通报批评。经查明,和邦集团作为和邦生物控股股东,未按规定在减持比例达到和邦生物已发行股份的5%时及时停止减持,超比例减持数量为4,689,689股,约占和邦生物总股本的0.05%,违规减持数量较大。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此,上交所作出对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21日,上交所对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邦生物,603077.SH)控股股东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和邦集团”)予以通报批评。经查明,和邦集团作为和邦生物控股股东,未按规定在减持比例达到和邦生物已发行股份的5%时及时停止减持,超比例减持数量为4,689,689股,约占和邦生物总股本的0.05%,违规减持数量较大。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此,上交所作出对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