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16日,上交所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岳阳林纸,600963.SH)、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经查明,2020年,公司在无交易实质的情况下,通过月初转出、月末归还的方式多次向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林纸)提供资金,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单日最高发生额2亿元,单日最高余额5.53亿元,月均占用2.58亿元,资金占用发生金额累计达30.93亿元,占上市公司上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7.45%。上述占用资金已于2020年12月全部偿还,期末无资金占用余额。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反了上交所相关规定。
对此,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黄欣、叶蒙,时任总经理李战,时任财务总监钟秋生,时任董事会秘书易兰锴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