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TCL电子(01070)公告,于2021年12月20日,公司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TCL控股)订立战略合作协议,以成立合营企业及认购其中的权益。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电子代名人公司将出资人民币1999万元而控股代名人公司将出资人民币8001万元。完成后,合营企业将由电子代名人公司拥有19.99%及控股代名人公司拥有80.01%。
根据股东协议,(其中包括)电子代名人公司对合营企业的全部资本承担合计为人民币1999万元,将通过向合营企业注入及转让该等知识产权的方式出资。由于电子代名人公司在合营企业成立后将仅持有合营企业19.99%的股权,合营企业将不会成为电子代名人公司的附属公司,因此知识产权转让将构成集团出售该等知识产权。
在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妥为成立合营企业后,合营企业将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及销售AR智能产品,以及提供与智能产品相关的内容、软件及其他服务的业务。
该等知识产权,即根据知识产权转让将出售的标的资产,包括集团合法及实益拥有的与AR技术有关的51项获登记发明专利。根据股东协议,集团应在股东协议生效后尽快完成有关知识产权转让的转让程序,而在任何情况,知识产权转让的完成应不迟于股东协议订立后2年或可在合营企业股东于股东会上另行厘定的期限内完成。
合营企业预计将开展研发、生产及销售AR智能产品,以及提供与智能产品相关的内容、软件及其他服务的业务。集团认为,成立合营企业为集团提供机遇将业务组合扩展至AR业务,以及通过投资前沿技术及从事新兴业务而进一步培育集团的创新文化及组织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