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深交所对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博雅生物,300294.SZ)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经查明,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博雅生物按照《血浆及血浆组分调拨和销售的框架协议》向原控股股东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特佳集团)管理的基金控制的广东丹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丹霞生物)支付采购款合计4.01亿元。2019年4月,博雅生物与丹霞生物终止该协议并重新签订《原料血浆供应框架协议》,继续向丹霞生物支付累计4.22亿元。2017年4月至2020年1月,博雅生物以采购款方式向丹霞生物累计支付资金8.23亿元,但丹霞生物未向博雅生物供应原料血浆,构成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021年4月1日,博雅生物披露的《关于公司采购原料血浆款项已全额收回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消除的公告》显示,博雅生物已全额收回上述占用款项及相应利息。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广东丹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三、对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廖昕晰、总经理梁小明、财务总监涂言实、时任财务总监范一沁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