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深交所对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莱茵体育,000558.SZ)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经查,2017年9月,莱茵体育设立全资子公司莱茵达(桐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桐庐公司),并于当月将桐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莱茵体育全资子公司莱茵达西部体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西部体育公司)。2017年11月,西部体育公司以12,800万元的价格将桐庐公司51%股权转让给上海西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西子投资公司)。此次股权转让增加莱茵体育净利润10,401.83万元,占莱茵体育2016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12.90%,占莱茵体育2017年经审计净利润的364.95%。莱茵体育未将转让桐庐公司51%股权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仅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深交所对莱茵体育及相关当事人作出如下处分:一、对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高继胜、时任总经理刘晓亮、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徐兰芝、时任董事会秘书李钢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