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0月29日,北京证监局公布对牛树荟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牛树荟作为博晖创新(300318.SZ)副总经理,于2021年9月14日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减持博晖创新股票50,000股。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十四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智通财经APP获悉,10月29日,北京证监局公布对牛树荟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牛树荟作为博晖创新(300318.SZ)副总经理,于2021年9月14日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减持博晖创新股票50,000股。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十四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