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林洋能源(601222.SH)发布公告,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股票自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9月2日期间,在连续25个交易日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0.98元/股),已触发“林洋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林洋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林洋转债”持有人可以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8.44元/股转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林洋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林洋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