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林洋能源(601222.SH)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林洋新能源”)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三峡资本”)、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锦汇集团”)签署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三峡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资公司”)。
公告显示,本次拟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林洋新能源以货币出资3.7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37.5%;三峡资本以货币出资3.7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37.5%;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以货币出资1.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5%;锦汇集团以货币出资1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0%。
据悉,合资公司定位为持有清洁能源及能源高效利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风电、IDC、储能、综合能源、微网、换电站等),探索售电、综合能源服务及建立能源互联网生态的平台公司。合资公司主要职能包括投资、融资、资产收购及资产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