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富投资(01049)、时富金融(00510)发布联合公告,兹提述时富投资、时富金融及恒亿集团(收购人)于2016年9月14日发布的联合公告,内容有关时富投资向恒亿出售于时富金融的36.28%股权。截至2017年3月31日,先前联合公告所述有关收购人或其股东获证监会批准成为时富金融及其持牌附属公司的主要股东的第(a)项条件尚未达成。鉴于相关交易事项一再延期,各订约方已同意终止买卖协议。
公告称,于2017年3月29日,CIGL、收购人及时富投资订立终止协议,据此,各订约方同意立即终止买卖协议。买卖协议终止后,将不会对各订约方产生任何影响,且各订约方毋需就买卖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承担责任,亦不可就此向对方提出申索。已根据买卖协议支付的按金5000万港元将在收购人提出要求的5个历日内退还收购人。
因此,时富投资的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将不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