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富投资(01049)及时富金融(00510)联合发布公告,除收购人或其股东获证监会批准成为时富金融(00510)及其持牌附属公司的主要股东的第(a)项条件及须于买卖完成日期达成的条件外,所有该等条件均已获达成。
根据买卖协议的条款,买卖完成将于上述第(a)项条件获达成当日起计第5个营业日或各订约方可能书面协定的其他日期落实,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最后截止日期,即2016年12月31日。
据悉,此前时富投资(01049)全资附属CIGL拟向独立第三方恒亿出售时富金融(00510)36.28%持股,涉及15亿股股份,代价7.65亿港元。收购人恒亿由新恒基集团全资拥有。
完成后,时富投资(01049)所持时富金融(00510)股权将由40.34%减少至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