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集团控股(00413)发布公告,谨此提述该公司于2014年2月11日刊发有关按先前贷款协议而提供贷款的关连交易。根据先前贷款协议,各方同意裕满(借款人)将于期满日或以前向该公司全资附属辉力(贷款人)付还先前贷款协议项下的尚欠款项。按先前贷款协议向裕满作出的贷款的利息按最优惠利率计算。前述的尚欠款项于2017年3月16日约为7550万港元。
于2017年3月16日,辉力与裕满订立贷款协议,据此,辉力同意根据贷款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其中包括裕满要在期满日前向辉力付还累欠利息)向裕满授出贷款7550万港元。
该项贷款的目的乃为先前贷款协议项下的本金再融资。该项贷款预期将于2017年3月17日或之前提取,,为期3年,利息为最优惠年利率(现时的年利率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