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金资源(01163)公布,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接到联交所发来的函件,通知公司进入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第三阶段除牌程序于2016年12月14日开始及将于2017年6月13日结束。
公司须于第三阶段除牌程序结束前最少10个工作天(即2017年5月29日)递交可行的复牌计划。若公司于除牌程序第三阶段结束前仍未能递交可行的复牌计划,公司的上市地位将被取消。
根据联交所函件的要求,公司需满足以下复牌条件。首先,证明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所规定拥有足够业务运作或资产的要求。
二是,就公司附属公司北京清大德氏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司董事会不知情亦未批准的情况下,订立的多项交易以及相关法律程序,展开适当调查,并披露调查结果及采取补救行动。
三是,证明管理层的诚信不会引起任何投资者风险及损害市场信心的监管顾虑;并刊发所有尚未刊发的财务业绩,及解决核数师所提出的关注事项;同时,证明公司已制定足够的财务报告程序及内部监控系统,以履行《上市规则》的责任。
四是,证明有足够资金应付由预期复牌日期起至少12个月的营运所需;及撤回或撤销公司的清盘呈请和解除临时清盘人的职务。
公司自2014年5月16日上午9时起停牌,并继续停牌直至另行通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