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金资源(01163)公布,联交所由今天(2016年12月14日)起将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若至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结束前(即2017年6月13日)联交所尚未接获可行的复牌建议,公司的上市地位将被取消。
公司将有最后6个月的期限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证明其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所规定拥有足够业务运作或资产的要求。
同时亦须达到相关要求,其中包括,就公司附属公司北京清大德氏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公司董事会不知情亦未批准的情况下订立的多项交易以及相关法律程序,展开适当调查,并披露调查结果及采取补救行动。
此外,需要证明管理层的诚信不会引起任何投资者风险及损害市场信心的监管顾虑;以及刊发所有尚未刊发的财务业绩,及解决核数师所提出的关注事项。
另外,证明公司已制定足够的财务报告程序及内部监控系统,以履行《上市规则》的责任;并且证明有足够资金应付由预期复牌日期起至少12个月的营运所需;及撤回或撤销公司的清盘呈请和解除临时清盘人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