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环保(06136)发布公告,于2016年12月23日,经进行竞争性磋商后,沈阳市辽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与康达集团订立特许经营协议,据此,康达集团将专责沈阳近海经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运营及维护,而康达集团将有权根据所提供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届满后,康达集团将无偿向沈阳市辽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或其指定实体移交目标项目。移交特许经营权的代价为人民币1.1亿元。
公告称,康达集团将于特许经营协议签立后20个营业日内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一经成立,将承担特许经营协议项下康达集团所有权利及义务。沈阳市辽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有权指定一个合法的实体日后以现金注资项目公司,并拥有项目公司不多于5 %的股权。
董事认为,订立特许经营协议与该公司继续利用其于邻近地区现有项目的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拓展更多项目的策略一致,使该集团对有关地区及当地市场参与者的了解及公司品牌的知名度有所提升。目标项目将进一步增强集团的污水处理能力并巩固集团于业内的领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