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环保(06136)发布公告,2016年9月28日,边院镇人民政府与康达集团订立特许经营协议,据此,康达集团将全权负责山东省肥城市边院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目标项目)的运营及维护,且康达集团有权就所提供服务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
公告称,特许经营期由目标项目开始商业运营之日起计为期30年。于目标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届满后,康达集团须向边院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无偿移交目标项目。 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特许经营权转让的代价为人民币3000万元。
董事相信,订立特许经营协议与该公司的策略一致,即凭借该集团对现有项目所在城市及当地市场参与者的了解以及该公司品牌的知名度,不断在相同城市及其周边城市争取更多污水处理项目 。 目标项目将进一步加强该集团的污水处理能力,并巩固该集团于业内的领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