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汽车(600609.SH)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被申请重整

7526 11月15日
share-image.png
李伟平 在智通,捕捉最新资讯

智通财经APP讯,金杯汽车(600609.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0年11月15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告知函,华晨集团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2020)辽01破申27号《通知书》,该《通知书》载明,华晨集团债权人向沈阳中院申请对华晨集团进行重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华晨集团债权人格致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沈阳中院申请对华晨集团进行重整。沈阳中院(2020)辽01破申27号《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如下:2020年11月13日,格致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华晨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有较高重整价值为由,向沈阳中院申请对华晨集团进行重整。

目前华晨集团尚未收到沈阳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的裁定书,债权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沈阳中院受理、华晨集团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应收华晨集团账款5007万元,应收华晨雷诺金杯汽车有限公司2677万元,均为日常汽车零部件购销形成。若华晨集团破产重整,公司可能计提大额坏账准备。公司对华晨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5.30亿元,若华晨集团破产重整,相关担保能否顺利解除存在不确定性。华晨集团于2019年6月13日向本公司出具承诺书,华晨集团承诺将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金杯汽车为金杯车辆、金杯模具提供的担保平稳有效地解除。上述承诺尚未履行。上述承诺中涉及的担保总计4.75亿元,其中3.6亿元处于被诉状态。若华晨集团破产重整,公司可能计提大额预计负债。公司为华晨汽车金杯(西咸新区)产业园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0.55亿元,该笔贷款系土地抵押贷款,起始日为2016年4月5日,到期日2024年4月4日。

截至本公告日,华晨集团全资子公司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6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2%,其中1亿股用于融资融券,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7.53%,7360万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占其持股公司股份总数的27.63%。华晨集团破产重整是否会引起本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化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相关港股

相关阅读

BRILLIANCE CHI(01114)获控股股东质押15.35亿股普通股

11月6日 | 张锦超

华晨将华晨中国(01114)30.43%股权转让予全资附属辽宁鑫瑞

9月30日 | 董慧林

大和:上调华晨中国(01114)目标价至10.2港元,评级维持“买入”

8月24日 | 孙健一

美银美林:上调华晨中国(01114)目标价至11.1港元,重申“买入”评级

8月24日 | 孙健一

瑞信:下调华晨中国(01114)目标价至8.3港元,评级维持“中性”

8月24日 | 孙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