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源控股(01632)公布,公司已根据港交所证券上巿规则第3A.27条的规定,委任华高和昇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新合规顾问,自2016年12月14日起生效。
华高和昇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可进行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
膳源控股(01632)公布,公司已根据港交所证券上巿规则第3A.27条的规定,委任华高和昇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新合规顾问,自2016年12月14日起生效。
华高和昇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可进行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