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齐鲁高速(01576)发布公告,就有关收购德上高速(聊城至范县段)及莘南高速的收费权的事项,该公司已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管理局经审查后决定对收购事项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截至本公告日期,转让协议项下的交易已完成。完成后,转让权益范围内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合同(除外合同除外)及相关权利与义务将自基準日起由公司享有及承担。
此外,作为转让权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标的高速公路沿线用于管理、养护、应急等合共41处房屋已于本公告日期移交给公司。之后,于转让期限内,上述房屋的物业权益将由公司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