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彩虹新能源(00438)发布公告,于2019年11月15日,公司、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合肥光伏及彩虹新材料分别与中广财富订立商业保理合同I、商业保理合同II及商业保理合同III,根据该等合同,公司、合肥光伏及彩虹新材料分别同意向中广财富转让应收账款I、应收账款II及应收账款III,而中广财富同意接受上述应收账款及分别向公司、合肥光伏及彩虹新材料提供保理融资服务。
根据,商业保理合同I、商业保理合同II及商业保理合同III,中广财富应以现金、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分别向公司、合肥光伏及彩虹新材料一次性支付转让应收账款I、应收账款II及应收账款III的代价,即人民币2952.5万元、9941.9万元及213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