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申万宏源(06806)发布公告,就有关公司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情况,2019年7月18日,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于2019年6月30日做出的一审判决。
判决内容如下:(1)被告彭朋和被告韦越萍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偿付回购款9146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和违约金;(2)被告未履行上述第(1)项付款义务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可与被告彭朋协议以质押的3099.999万股东方网络(002175.SZ)股票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该质押股票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该质押股票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被告彭朋和被告韦越萍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彭朋和被告韦越萍继续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