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回家的冲动”——解析中概股回归的原因和影响

28100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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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 发布光大证券研究所研究成果,沟通证券研究信息,交流证券研究经验。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超悦策略”,作者谢超、陈治中、李瑾、黄亚铷。

要点

海外中概股是中国核心资产的重要成分。一般意义上的“海外中概股”,是指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中国企业以SPV形式在以美股市场为主的海外证券市场发行的普通股或DR。这一公司群体目前代表了中国在新兴行业,尤其是泛互联网行业发展的最高水平,是中国核心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海外中概股的两大挑战:做空与边缘化。监管的缺失,使得针对中概股的做空攻击已经跨越了合理边界。通过扭曲和夸大事实以及恶意操纵股价而展开的恶意空头攻击,使得部分优质中概股成为受害者。更重要的是,这种空头攻击威胁,加重了针对中概股的估值歧视,导致了中小市值中概股整体跌入被边缘化的危险境地。中概股在海外市场中健康发展的能力受到了较为严重的损害。

回归中国市场成为中概企业趋利避害的选择。市场环境和投资者偏好导致的估值差异,使得中概股有机会在回归中国市场的过程中大幅提高企业估值水平。套利也成为了推动中概企业选择回归中国市场的直接动力。然而,如果中概公司过度看重跨市场估值差异的红利,在回归本土市场的过程中继续犯下各种急功近利的错误,这样的回归对相关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反而是弊大于利。

“回家”的路也是“离家”的路,中国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内外市场的融汇贯通。发生在A股和港股市场中的制度变革,使得海外中概回归的道路从之前的困难重重,变得前所未有的的顺畅。然而,这些制度变革的真正意义在于,逐步消除了中国市场和以美股为代表的海外证券市场间的制度差异。而正是这些制度差异,长期以来阻碍了中国的新兴行业企业在中国的市场上顺利开展证券融资活动。因此,海外中概的回归道路,也是未来更多中国科创企业的开拓之路。

从存量海外中概公司视角看日渐具有吸引力的中国股市,除了将继续吸引中概股回归以外,也将更好地为其他科创企业的证券融资需求服务,并藉此成为中国科创企业的“龙兴之地”。有朝一日,海外中概这样一个由历史原因造成的特殊群体,在完成了其历史使命后,也许只会成为“中国科创企业”这样一个范围更大,也更合理的群体中的一个侧影。

风险提示:由于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海外中概股股价异常波动的风险。美国经济增长放缓,导致股票市场整体波动的风险。中概股在海外市场遭受做空攻击,导致个股股价异常波动的风险。

正文

1、海外中概股是中国核心资产的重要成分

1.1、“中概”和“海外”的准确涵义

在回顾海外中概股的发展历程之前,我们首先需要用一点时间厘清“海外中概股”的准确概念。

首先,“中(国)概(念)”是指:从境外投资者的视角看,某上市公司虽然其上市主体为纯粹的境外公司,但这家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和主要业务都集中在一个或多个中国内地境内的子公司之上。这意味着这家上市公司本质上只是一个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而其中国内地境内子公司才是其真实的有效资产。境外投资者会将这样的一家上市公司称为“中国概念”公司,其所发行的股票也就成为“中(国)概(念)股”。下文中,为简化称呼,我们将中概公司的境外上市主体简称为“上市主体”,将境内子公司称为“境内实体”。

其次,“海外”则是指上市主体的上市地点为除港股市场以外的其他境外证券市场。导致这种划分的原因包括:

a) 从境外投资者视角:在A股市场逐步向国际投资者开放之前,以交易所股票方式投资中国内地企业的渠道只有香港H股(以及非常稀少的新加坡的S股、纽约的N股和伦敦的L股)和各种“中概股”(香港市场的“中概股”则包括了红筹股和中资民营股)。其中,港股市场作为中国企业海外融资的主阵地,上市公司数量和市值规模都占据绝对优势。因此,从国际投资者视角,逐步形成了香港中资股(H股、红筹股和中资民营股)和其他海外市场的中概股这样约定俗成的划分,从而产生了“海外中概股”的概念。

b) 从企业特性角度:由于香港上市的H股和红筹股以大型央企为主,行业构成偏向金融、能源和其他传统行业;中资民营股则以地产和消费行业为主。而海外中概股中,除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实验性上市的一批国有企业外,主力则由从90年代末科网泡沫时期开始的以互联网为代表的各种新兴行业中的民营企业构成。而且这些企业普遍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持续获得外资背景的PE和VC机构的股权投资。由于上市目标市场的特性差异,“海外中概股”和“香港中资股”的风格分化也被进一步强化,并逐步成为了一种具有符号意义的称呼。

总结一下,一般意义上的“海外中概股”,是指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中国企业以SPV形式在以美股市场为主的海外证券市场发行的普通股或DR。这批中国企业基本都来自以泛互联网为典型代表的新兴行业,并普遍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持续获得外资背景的PE和VC机构的股权投资。另外,广义上的海外中概股,还包含了中国内地企业在港股市场之外的其他海外市场发行的普通股,或其港股股份的DR。

1.2、海外中概股的发展历程

1)上世纪90年代初,政府主导的早期探索阶段

考虑中国内地的改革开放进程,中国内地公司开展股票市场融资是在A股市场建立之后。而内地企业在海外证券市场的融资行为,也大致是从1992-1993年开始的。在那个积极探索的年代,通过政府主导,内地国有企业沿两条路径开展了境外股票市场融资的试验:

首先是利用在港中企开展的海外融资试验。由于历史原因,在港中企(如中银香港等)早在改革开放前就已经以现代公司制度在香港开展着经营活动。上世纪90年代初,内地国企以这些在港中企为基础,通过收购再融资、分拆业务上市等方式,为其内地关联资产进行了尝试性的股票融资,在港股市场建立了最早的一批“红筹股”。不过需要强调的是,此时的“红筹股”和后期的定义并不相同。前者特指在港中企的关联企业,后者则泛指以SPV形式在港股上市的国企或国资参股企业。

其次是国内企业的直接出海融资。1993年7月,中国政府批准青岛啤酒(00168)、上海石化(SHI.US)等一批内地国有企业开展境外市场直接上市融资的试点操作。基于发行市场,这些位子股被分别命名为H股(香港)、S股(新加坡)、N股(纽约)和L股(伦敦)。同时,通过借鉴成熟市场经验,一些国企还进一步尝试了将其红筹股和H股以DR模式在美股等海外市场开展融资。

至此,直接上市、SPV上市和DR上市这三种企业跨境IPO的常见模式,在90年代初就已经悉数登场。但我们所熟悉的,或者说更常指代的那批“海外中概企业”要到上世纪末才陆续登场。

2)借千禧年科网泡沫的东风,中国科网企业开始登陆海外证券市场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互联网泡沫蔓延全球。而在中国内地,国有、民营和国际资本也纷纷进入这一热点领域。其中,获得外资青睐的互联网及通信相关行业走在了海外股权融资的前列。2000年,以三大门户网站(新浪(SINA.US)、搜狐(SOHU.US)、网易(NTES.US))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以及UT斯达康(UTSI.US)、中国联通(CHU.US)等通信公司,相继以普通股或DR形式在美国Nasdaq市场上市,形成了海外中概股发行的第一波高潮。但2000年后,随着互联网泡沫的破灭,中概股上市经历了一个较长的低迷期。直到2003年底,携程(CTRP.US)的上市才标志着电子商务成为海外中概的下一个风口。

3)2003年,中概股产业链基本成型,开始向海外市场持续输送中国资产

类似两个世纪前的铁路泡沫,2000年的科网泡沫的最大积极意义在于为各国的泛互联网产业发展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而对中概股而言,科网泡沫的最大积极意义在于,整个中概股的投融产业链经在经过了2000-2003年期间的探索后基本定型。从2003年开始,直到2007年金融危机前,这一产业链一直稳定地向海外市场输出着包括通信、网游、搜索等一系列最优质的中国泛互联网资产,并积极发掘了教育、连锁商业等消费前沿,和新能源、医药医疗等高端制造等等一系列的新兴行业领域。这一波中概股上市浪潮奠定了海外中概股的市场地位。海外中概股从此成为了国际投资者分享中国增长红利的重要渠道(另一渠道为港股上市的中资股)。

4)近5年来,随着更多龙头企业陆续上市,海外中概股成为一个重要的中国资产组合

虽然在2007年金融危机后,中概股上市的脚步一度放缓,存量的中概股也在2010-2013年期间遭遇不少波折,但国际投资者对中国概念的刚性需求,使得中概股很快迎来了新的一波增长浪潮。

从2013年开始,中国泛互联网概念发展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通过充分市场竞争后,以BAT(百度(BIDU.US)、阿里巴巴(BABA.US)、腾讯(00700))为代表的龙头企业,初步完成了对于产业版图的划分,并宣告中国泛互联网产业的野蛮生长年代基本结束。而大幅提高的行业准入门槛,使得中国科网企业对于资本市场产生了越来越强的融资需求。

而反过来,海外资本市场也希望通过各种渠道,更好地分享中国的互联网产业红利。在这一背景下,2013年以来,以微博(WB.US)、京东(JD.US)和阿里为代表,新一波中国互联网龙头企业的上市浪潮将中概股的市值规模不断推升到新的高度。至此,对于海外投资者而言,“中国概念”也从早期的噱头,真正转变成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投资价值。

1.3、海外中概股的重要地位

经过多年发展以后,海外中概股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中国核心资产组合。截至2019年6月21日,在港股之外的海外上市的中概股(广义概念)共计367只,合计市值达到了1.54万亿美元,规模超越了不少发达国家股票市场的总市值。

以上市市场来看,美股市场是中概股的主要上市地。在美股三大交易所(纽交所、纳斯达克市场和AMEX市场)上市的中概股共计228只,总市值1.51万亿美元,在全部中概股中占比98%。

以海外中概的境内实体公司类别来看,国企在广义的中概股中依然占据了近半的比例。其中,国企在港股上市的H股和红筹股在港股以外的海外证券市场发行DR是国企在海外证券市场融资和交易的主要形式。虽然其数量仅20只,但合计市值高达到6466亿美元。其中,13只在美股市场交易的DR市值合计6274亿美元,伦敦和新加坡市场的7只DR市值合计200亿美元。另外,还有极少量的在新加坡、伦敦等海外市场中发行的国企红筹仍在交易,市值合计仅14.88亿美元。

而一般意义上所说的中概股,即内地民企的海外SPV普通股及其DR,合计市值为8916亿美元。美股市场是内地民企海外融资的主战场。内地民企在美股共计发行普通股和DR共计215只,合计市值8821亿美元。

经过多年的发展,海外中概已经成为了中国核心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内而言,海外中概股既包含是中国泛互联网产业对接资本市场的主要渠道,也是国有企业拓展(香港市场以外的)海外资本市场融资的重要通道,对中国相关产业乃至于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不断提升。对外而言,海外中概则是国际投资者分享中国经济成长不可或缺的重要渠道,在国际投资者对中国的证券投资中的比重不断增长。

2、海外中概股的两大挑战:做空与边缘化

从2010年之后开始针对中概股的做空交易日渐盛行。部分中概股上市公司在企业治理和财务透明度方面的瑕疵,不能满足国际投资者的相关标准日渐提升的矛盾,是导致中概股拼拼遭受做空攻击的主要原因。但监管的缺失,使得针对中概股的做空攻击已经跨越了合理边界。通过扭曲和夸大事实以及恶意操纵股价而展开的恶意空头攻击,使得部分优质中概股成为受害者。更重要的是,这种空头攻击威胁,加重了针对中概股的估值歧视,导致了中小市值中概股整体跌入被边缘化的危险境地。中概股在海外市场中健康发展的能力受到了较为严重的损害。

2.1、做空攻击成为所有中概股都会面临的重要威胁

2010年以来,针对中概股的做空攻击开始日渐频繁。在这一过程中,以浑水公司(Muddy Waters Research)为代表,空头机构对中概股做空攻击的典型模式如下:

首先,相关机构会准备一份态度强烈的看空被攻击对象投资价值的“研究报告”。在这样的“报告”中,做空机构往往会列举被攻击对象的各种财务和企业治理问题,并频频使用诸如“不值一文”,“完全是垃圾”等激烈用词作为结论。

其次,随着“报告”在市场中传播,被攻击对象会在交易中突然遭遇集中的卖盘,导致股价大幅下挫。于是,股价的剧烈下滑和对公司基本面的严厉指控,往往使得投资者们在短期内面临巨大压力,被卷入恐慌性卖出当中,进而形成恶性循环。

最后,由于被做空对象的股价出现剧烈波动,卖空机构完全有可能通过事先建立的卖空头寸获取非常丰厚的差价收益。而这一过程则完全没有暴露在公众和监管者的视线当中。

而需要强调的是,做空机构在对相关中概股发表批评意见,其发布观点和参与交易的双重身份,以及可能存在的集中卖出影响股价的行为等一系列环节中,都没有遵守客观、中立的原则,以及受到监管的合理约束。2014年12月,香港证监会启动调查程序,认为一家名为香橼的做空机构存在通过发布扭曲或夸大事实的信息而恶意影响股价的不当行为,并做出罚没不当所得和5年市场禁入的惩罚决定。然而,除香港以外,做空机构的恶意行为从未引起其他海外市场的监管者或交易所机构的关注。部分中概公司事后的维权法律诉讼,也基本都未能获得理想的结果。

2.2、被边缘化的风险损害了中概股在海外市场的健康发展能力

首先,应该承认的事实是:一方面,中概股确实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复杂群体。通过利用海外证券市场宽松的融资准入条件,以及境外上市和跨境监管天然带来的信息屏障,部分劣质企业恶意财务造假,欺骗和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确实在中概股群体中客观存在。另一方面,相对于海外成熟市场对于优秀企业在企业治理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高标准严要求,中国企业总体而言也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空头投资者的存在可以促进资本市场实现上市公司的优胜劣汰,提升市场资源分配效率效率;也可以督促上市公司加强自我约束,实现提升治理水平和促进和资本市场和谐关系双赢。

但是,如果做空攻击行为没有得到合理约束,其行为同样会频繁越过“合理、合法”的边界,侵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对中概股而言,空头机构的恶意攻击行为,已经开始加剧了中概股由于身处境外市场而遭受的估值歧视。我们不能仅仅从少数中概龙头企业能够成功应对做空威胁,就认为空头压力是促进中概企业良性发展的“鲶鱼”;而应当认识到,未受有效制约的恶意做空,以及因此被加剧的(中小市值)中概股被边缘化的负面效应已经开始影响所有中概板块,以及更广义上的境外中国资产(例如港股中资企业)。

尽管在过去10年来,民企中概的数量和规模整体保持增长。但欣欣向荣的总量数据之下,是海外中概股市值日渐分化。截至2019年6月27日,在总市值8,000多亿美元的民企中概中,仅阿里巴巴一只个股就占据了过半的市值。市值排名前10的民企中概股的合计市值达到7,214亿美元,在全部民企中概中占比82%。与之相对,大量中小市值中概股则处于成交低迷、关注度较差和估值折让的尴尬境地当中。相关企业在海外资本市场中的持续融资能力被严重削弱。

3、回归中国市场成为中概企业趋利避害的选择

3.1、存在套利空间是推动中概企业回归的直接动力

1)成功案例表明中概股回归普遍存在巨大的套利空间

毋庸讳言,市场环境和投资者偏好导致的估值差异,使得中概股有机会通过“私有化——再上市”路径在回归中国市场的过程中,大幅提高企业估值水平。这种套利空间的存在,也成为了推动中概企业选择回归中国市场的直接动力。以奇虎360、分众传媒、完美世界和巨人网络这四家已完成回归的中概股公司为例,相关公司在私有化前的估值已经跌至较低水平,而回归A股市场后不仅估值大幅提升,且股价也有十分强劲的表现,为股东带来了十分丰厚的回报。

2)靠近本土投资者解决海外市场的估值歧视是套利空间存在的基础

信息不对称是导致中概股存在较大的内外估值差异的本质原因。而通过消除或者利用信息不对称,中概股在回归过程中将获得明显的套利空间。对于这种红利的追求,是推动中概股选择回归的理由中“趋利”的一面。

具体而言:

一方面,信息不对称是国际投资者产生估值歧视(homebias)的本质原因,而靠近本土投资者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有效手段。

中概股身处海外市场,但主营业务却在中国境内开展。海外投资者对中概股的实际经营状况并不了解,信息透明度上的劣势决定了国际投资者对中概企业的估值歧视并不能完全消除。同时,海外市场对中概股不利的监管环境和一些潜在的主观恶意也使得中概股在海外市场的环境进一步恶化。因此,拉近和本土投资者距离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有效手段。回归中国市场后,本土投资者对相关企业的信息透明度要远胜于国际投资者,估值歧视也不复存在,从而促成了相关企业估值的有效复苏。

3)利用内外市场和投资者对行业的认知程度差异进一步放大了套利空间

但另一方面,内外证券市场和投资者对于相关行业的理解和认知不同,也是另一层面的信息不对称。中概股在跨越证券市场开展资本运作时也可以利用这一层信息不对称而获取红利。

虽然中国的互联网产业从上世纪末以来就一直紧追着海外脚步快速发展,其中也包括了权益投资深度参与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投融链条。然而,由于公开证券市场发展程度的差异,中国市场,尤其是A股市场,对于互联网行业的熟悉程度和认知水平则要大大低于海外市场,尤其是纳斯达克这样的专业化市场。

由于市场高度发达,同业上市公司众多,国际投资者对新兴行业的上市公司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都有成熟的估值体系和大量的参照对象。而国内证券市场,则仍存在着粗糙分类(简单给予新兴行业公司估值红利),不当溢价(中小市值公司额外溢价),和制度红利(壳价值和重组红利)等等定价效率低下的现象。

内外证券市场和投资者对于相关行业的理解和认知不同,也是另一层面的信息不对称。中概股在跨越证券市场开展资本运作时也可以利用这一层信息不对称而获取红利。部分中概公司已经经历了快速发展的成长期,高速成长红利消失后的估值长期成长潜力已经有限。海外的市场价值难以再大幅提升。但作为成熟企业从美股市场退市,再作为新兴行业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可以获取A股的高估值。这种套利空间也是驱动企业上市的主要动因。

3.2、但急功近利的回归并不能为中概股带来长期利益

然而,如果中概公司过度看重跨市场估值差异的红利,在回归本土市场的过程中继续犯下各种急功近利的错误,这样的回归对相关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反而是弊大于利。撤出境外市场会大幅降低相关公司的海外融资能力;而如果是“不光彩地”退场,则可能意味着重返无望。

首先,在A股科创板开放注册制之前,海外市场在融资效率方面的优势十分突出,尤其是在再融资方面。

对于部分具有新兴行业光环的中概股企业而言,虽然在A股市场上能够以大大高于海外市场的估值进行融资,但单次融资耗时、融资频率方面的劣势也不容忽视。尤其是在早前各项融资活动均需通过审核的政策环境下,即使是再融资的准入条件和审核流程也同样严格和冗长,严重限制了上市企业的股权再融资效率。而同期内海外市场的注册制融资环境则宽松得多。尤其是再融资操作则更是灵活、高效且频繁。当然,随着注册制在A股科创板的开展,新兴行业的海外中概企业在A股市场开展融资活动的效率将有望得到大幅度的提升。

以港股市场为例,港股上市公司主要的再融资方式分为供股、配售、公开发售和代价发行四种。其中,供股和配售是港股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常见形式,而其操作便利程度要大大高于A股。以配股为例,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一般会通过股东周年大会要求股东向董事会作一般性授权,公司在获得授权后,只要增发的比例不超过获得股东大会有关批准当天股本的20%,同时发行价折让不超过20%,就可以在该年度内进行任意次配股。

其次,保持海外市场上市公司地位,对于上市公司、股东或子公司的海外融资能力是一个系统性的提升。

对部分中概企业而言,选择海外市场上市并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一些财务或战略投资者在海外市场退出便利的需求,或者是简单地从众。事实上,成功在海外证券市场上市后,海外上市平台就将成为境内实体和国际投资者交流的重要平台,并为境内实体的股东和关联子公司的海外融资能力带来一个系统性的提升。而在追求境内外差价套利的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涉及回购海外已上市权益,甚至完全私有化退市。而失去这个平台以后,各方的海外融资能力也将大大降低。特别是除了海外证券市场融资外,其他涉及海外的非公开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能力也将随时被削弱。

最后,如果是“不光彩地”退场,那么相关企业则可能无望重返海外市场。

正如前文所说,中概股内部质量差异巨大,鱼龙混杂。部分企业治理水平低下,甚至主观恶意地侵害海外投资者权益的现象也确实客观存在。这部分企业的离开也是海外市场自然淘汰的结果。但相对地,部分中概企业则是因为严重的估值歧视或暂难逆转的被边缘化趋势而选择回归本土市场。此时如果企业过度强调回归过程中的套利,也有可能在回归过程中影响海外投资者的观感,进而为其将来回归海外市场带来障碍。例如在私有化过程中提出过低的邀约价格,甚至在私有化前压低股价等不合理行为,在海外市场上留下的不良纪录将在未来构成其重返海外市场的重大障碍。

4、“回家”的路也是“离家”的路,中国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内外市场的融汇贯通

从存量海外中概公司视角看日渐具有吸引力的中国股市,除了将继续吸引中概股回归以外,也将更好地为其他科创企业的证券融资需求服务,并藉此成为中国科创企业的“龙兴之地”。有朝一日,海外中概这样一个由历史原因造成的特殊群体,在完成了其历史使命后,也许只会成为“中国科创企业”这样一个范围更大,也更合理的群体中的一个侧影。

4.1、A股和港股市场的制度变革使得中概的回归道路变得通畅

先期成功通过“海外私有化-内地借壳上市”方式回归A股市场的4只海外中概,都经历了完成私有化、拆除VIE架构、清理海外SPV和境内实体间股权关系等一系列的复杂操作。复杂的流程和冗长的耗时,大大增加了回归道路的难度、风险和成本。这也是近年来已有数十家海外中概股已经在海外市场成功私有化,但仍未成功登陆A股市场的主要原因。

而港股市场在早前也未能体现出同为海外市场的灵活性,同样未能成为中概股回归的理想目的地。其中,最为影响深远的案例莫过于错失曾经在港股上市的阿里巴巴。2014年,阿里巴巴计划重返证券市场时,全球交易所都在积极争取这一重量级企业的挂牌。然而由于未能及时修订关于接受可变权益等新兴公司形态在港上市的法律条款,港交所遗憾地退出了竞争。最终阿里巴巴最终选择赴美上市,并创下了当年全球最大规模的IPO记录。

这一惨痛教训最终推动了内地和香港的证券监管者加快了行动步伐。首先是2014-2016年期间,两地市场在互联互通上的连续突破。然后是2017-2018年期间,港交所引领的适应新兴行业要求的上市制度改革。2018年4月,港交所“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改革生效。2019年,同股不同权公司有望纳入恒生综合指数、恒生指数以及互联互通范围,也将进一步强化相关企业在港股市场的成长能力。

同时,内地资本市场改革也在持续深化。2014年前后,内地监管层开始研讨关于国际板或科创板的设想。而几经周折后,2018年上交所设立科创板,系统性地参考了海外市场成熟经验,其中也包括接受“同股不同权”在内的一系列更为灵活和宽松的上市标准。

这一系列制度变革使得相关行业的中概企业回归道路变得前所未有地通畅。其中,部分海外中概企业已经可以“0障碍”地在港股市场进行二次上市。已完成私有化的海外中概也可以直接以原架构在港股重新IPO而不需要进行复杂的权益结构调整。

而在A股市场上,一方面上交所科创板对同股不同权和可变权益架构的接纳使得部分中概股的境内实体也具备了在A股市场上市融资的能力。这一方式同样也大大简化了中概股的回归流程。另一方面,深交所创业板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规则调整也使得以资产重组方式登陆并展开融资的道路重新变得顺畅。

4.2、但制度变革的意义早已超越了吸引中概回归,融汇贯通后的中国市场将成为中国科网企业的“龙兴之地”

发生在A股和港股市场中的制度变革,使得海外中概回归的道路从之前的困难重重,变得前所未有的的顺畅。然而,这些制度变革的真正意义在于,逐步消除了中国市场和以美股为代表的海外证券市场间的制度差异。而正是这些制度差异,长期以来阻碍了中国的新兴行业企业在中国的市场上顺利开展证券融资活动。因此,海外中概的回归道路,也是未来更多中国科创企业的开拓之路。

就当前而言,除了吸引部分已经在海外市场退市正在等待时机重新上市的海外中概股重新上市融资以外,对于变革后的港股市场和新设的A股科创板而言,吸引更多优质的优质海外中概龙头,在中国市场上开展融资活动,通过引入更多本土投资者,大大减弱在海外市场上面临的估值歧视等不利影响,从而为其长期健康发展注入动力可能才是意义更为重大的举措。

真正重要的是,中概股能够顺利地在A股科创板和港股市场融资,也意味着更多潜在的海外中概股,也就是那些在成长阶段中与国际资金紧密结合的新兴行业未上市企业,能够在海外证券市场之外有更多的选择。尤其对于一些中小市值企业而言,能够在本土证券市场上完成更具挑战性的前期发展阶段,能够更快、更好地获得证券市场的资本支持,应对不断加剧的行业竞争压力和不断的提高的资本门槛。避免过早“出海”给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带来的不利结果。

因此,从存量海外中概公司视角看日渐具有吸引力的中国股市,除了将继续吸引中概股回归以外,也将更好地为其他科创企业的证券融资需求服务,并藉此成为中国科创企业的“龙兴之地”。有朝一日,海外中概这样一个由历史原因造成的特殊群体,在完成了其历史使命后,也许只会成为“中国科创企业”这样一个范围更大,也更合理的群体中的一个侧影。

5、风险提示

由于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海外中概股股价异常波动的风险。

美国经济增长放缓,导致股票市场整体波动的风险。

中概股在海外市场遭受做空攻击,导致个股股价异常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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