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8月31日就若干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的强制性结算责任指定了四名中央对手方。其中包括一名本地中央对手方及三名主要海外中央对手方,将为根据香港法例须进行强制性结算的市场参与者提供不同的选择。上述强制性结算责任于今日(9月1日)生效。
四名指定中央对手方是: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 Inc)、株式会社日本证券结算(Japan Securities Clearing Corporation)、伦敦结算网有限公司(LCH.Clearnet Limited)、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
香港证监会表示,市场参与者可透过任何上述指定中央对手方结算交易,藉此履行他们的强制性结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