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监:房企不得用募集资金还债

27835 7月28日
share-image.png
肖顺兰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随着监管部门对企业再融资行为的不断收紧,房地产企业通过再融资募集所得资金的用途正在变窄。中证监官员在周一(25日)保荐机构专题培训会议上指出,企业再融资募集所得资金不鼓励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并需详细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向。

此外,不允许房地产企业通过再融资对流动资金进行补充,募集资金只能用于房地产建设而不能用于拿地和偿还银行贷款。

据智通财经了解,中证监此次对上市公司再融资所得资金的运用有明确限制,其中,锁定1年期的询价发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全部募集金额的30%。定价明确发行对象的可全部补充流动资金,但需有测算基础。公开发行可转债不允许偿还银行贷款。

根据中证监指导意见,证券、保险、银行等机构可以将再融资所得全部用来补充资本金,但需要充分披露补充资本金的依据。市场人士称,近期监管当局对证券市场的审查力度趋严,包括对违规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处罚数量增多,也体现了当局希望从源头上清除风险的监管思路,这对于市场的健康发展将是积极的推动。

对于房地产行业而言,分析人士表示,此次证监会明令禁止房企通过再融资的途径拿地,也是贯彻此前上层要求抑制地价的精神。

相关阅读

证监会公布今年证券公司分类 共10家获双A评级

7月26日 | 陈闻晓

美共享办公企业WeWork拟9月IPO 上市前寻求贷款50-60亿美元

7月24日 | 张昭君

证监会:提前于2020年内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体现了我国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的决心和信心

7月20日 | 李程

传滴滴正寻求20亿美元融资,估值预计增至620亿美元

7月18日 | 罗珺元

中信证券(06030)擅自删减、修改科创板招股书可比上市公司关键数据,证监会连发三警示函

7月17日 |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