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限购第一枪:山东菏泽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

60535 12月18日
share-image.png
艾宥辰

智通财经APP获悉,12月18日,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降低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

通知中提出,取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菏政办发〔2017〕42号)中“对主城区和住房成交量高、房价稳控压力大的县区实行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的规定。

此外,通知还提出降低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对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不再监管,其它企业在现有的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的基础上,降低一半执行,最低可放宽到监管额度的10%。同时,商品房预售资金进入监管帐户后,不再要求项目监管资金达到既定监管额度后,才可提取,只要求留存够监管资金比例,即可使用。在主体结构封顶控制节点之前,商品房预售人可以凭银行出具的保函部分抵顶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抵扣监管额度最高为30%。对于具有回迁安置房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根据安置房投资额度及建设形象进度降低预售资金监管额度。

相关阅读

太平洋证券:2015-2018年中国房地产周期的回顾与展望

12月18日 | 肖立晟

国君(香港):维持房地产行业“跑赢大市”评级 首选中海外(00688)

12月17日 | 张金亮

交银国际:2019年房地产选股策略偏防守 首推世茂(00813)

12月17日 | 张金亮

中金:京沪住房究竟有多稀缺?

12月17日 | 中金研究

西南地产:发改委放宽房企融资,地产及后周期板块防御性再次凸显

12月16日 | 西南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