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普科技(03823)延迟刊发2017年全年业绩

114075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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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广昌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德普科技(03823)公布,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条及第13.46(2)(a)条,公司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刊发全年业绩,并在财政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公司股东寄发2017年度年报。

公司未能如期于2018年3月29日刊发2017年全年业绩,而由于公司核数师需要额外时间进行及完成全年业绩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审阅特别调查委员会正在进行调查的结果),故全年业绩将延迟刊发,年报亦可能因而延迟寄发。

董事会知悉,延迟刊发全年业绩构成违反上市规则第13.49(1)条,而可能延迟寄发年报(倘落实)将构成违反上市规则第13.46(2)(a)条。公司将尽其全力及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刊发全年业绩及寄发年报予股东。

公司亦将安排举行董事会会议以批准2017年全年业绩,并会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通知股东有关董事会会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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