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证监:德普科技(03823)停牌因2017年中期报告存在重大失实资料

26682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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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慧林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德普科技(03823)公布,港证监于2017年11月9日根据香港法例第571V章证券及期货规则第8(1)条发出指令暂停该公司股份买卖,自2017年11月9日上午9时正起生效,原因为在港证监会看来:

(1)该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刊发的2017年中期业绩公告及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刊发的2017年中期报告载有重大失实、不完整或误导资料;

(2)此乃必要或适宜之举,有利于维持该公司股份处于有序公平的市场;

(3)此举符合投资大众或公众利益,或此乃就保障一般投资者或保障该公司股份投资者而言属适宜之举。

在港证监会看来,于刊发2017年中期业绩公告及2017年中期报告前,上海富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营公司)已因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后勤部(作为位于中国上海市静安区一座商业╱办公室楼宇(该物业)的拥有人)向合营公司发起的诉讼,失去其于该物业的分租权。

上海市总队后勤部指称,合营公司自2016年3月起未有根据合营公司(作为承租方)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上海市总队后勤营房处租赁办公室(作为出租方)订立的日期为2007年5月10日的租赁协议(其后经日期分别为2007年5月10日及2013年1月22日的两份补充协议补充)(合称“该等租赁协议”)支付租金。

基于该诉讼,合营公司看似已于2017年7月18日丧失该物业的分租权。2017年中期业绩公告及2017年中期报告并无披露该诉讼。

于2017年11月7日接获证监会函件前,该公司及董事概不知悉该诉讼。该公司已委託合营公司股东处理合营公司的日常营运。诚然,董事深信,合营伙伴已代表合营公司支付该物业于2016年1月至2024年12月止期间总金额为人民币1.08亿元的租金,而租赁办公室(即该等租赁协议的出租方及订约方)已于2017年1月4日出具证明,证实已收取上述租金。

公告称,董事并无合理理据怀疑该等租赁协议已告终止或该物业的分租权已告丧失。合营伙伴及合营公司并无就该诉讼向该公司披露任何资料。

此外,该公司已委聘中国法律顾问调查有关该诉讼的事宜。于接获中国法律顾问意见后,该公司将尽快另行刊发公告,以知会其股东有关合营公司的现时状况,包括该等租赁协议及该物业分租权的状况。该公司亦将考虑及采纳一切合理措施保障其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合营伙伴或合营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行动。该公司将尽快就2017年中期业绩公告及2017年中期报告中有关合营公司的披露刊发澄清公告,内容包括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相关报表及附注,该等报表及附注反映该诉讼所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有)。

该公司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该公司将尽全力及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及措施以处理及释除证监会的疑虑,并于可行情况下尽快恢复公司股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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