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光谷(00798)委任刘国贤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227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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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慧林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中电光谷(00798)公布,甘美霞女士及陈秀玲女士不再担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05(2)条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所规定代表该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

由2024年1月9日起,刘国贤先生获委任为该公司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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