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引

42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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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转载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广东省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引(反垄断)》(以下简称《指引》)。《指引》立足我省平台经济领域发展现状和特点,总结《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帮助经营者明确相关法律风险,引导经营者加强合规管理。

我省作为我国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的重要发展阵地,是我国平台经济大省之一。伴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公平竞争问题日益突出。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掐尖并购”“抱团取暖”“一致对外”等违反公平竞争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利于我省平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在此背景下,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指引》。

《指引》以《反垄断法》《平台反垄断指南》为基本依据,根据新修订的《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进行调整,结合我省平台经济发展情况,在体例和内容进行创新。当中既有具体垄断行为的构成要件,也有敏感行为的识别要点;既对垄断行为进行指导,也对内部合规进行指引。

针对各方面反映较为突出的平台经济领域竞争问题,《指引》明确了反垄断监管的基本原则、具体思路和监管方式。《指引》详细列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四类主要垄断行为的界定和风险,倡导平台经营者主动建立反垄断合规制度,提升反垄断合规能力,共同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网信广东”,智通财经编辑:刘家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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