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8月8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公示(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7日)。证监会要求埃斯顿(002747.SZ)补充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就控股股东的认定情况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据港交所6月27日披露,埃斯顿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华泰国际为其独家保荐人。
同时,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你公司的股份存在质押的具体情况,及其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控制权和正常业务开展的影响,是否构成《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境外上市情形。
说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鼎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受到外汇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是否及时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据招股书,埃斯顿是中国工业机器人领军企业。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该公司在中国工业机器人解决方案市场的国产企业中,出货量连续多年保持第一。根据同一机构的资料,该公司于2025年第一季度取得历史性突破,国内市场上工业机器人出货量超越外资品牌,成为首家登顶中国工业机器人解决方案市场的国产机器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