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奇(01353)四宗民事诉讼尚待中国法院判决

33168 1月2日
share-image.png
贺广昌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诺奇(01353)公布,由于收购事项构成反向收购,其须根据上市规则就目标集团作出新上市申请,故公司需要更多时间准备新上市申请(包括但不限于目标集团的经审核财务资料及通函)及供联交所批准公司的新上市申请。

诚如延迟寄发公告所载,公司已向执行人员申请同意延长寄发通函的日期至不迟于2018年6月30日,而执行人员已就有关延长授出同意。

根据集团近期整理内部记录所得,自11月份公告日期以来,对集团提出的民事诉讼及仲裁案件并无重大进展。公告日期,有四宗对集团提出的民事诉讼尚待相关中国法院判决。


相关港股

相关阅读

诺奇(01353)拟收购中宏国际涉反向收购 继续停牌

12月6日 | 贺广昌

诺奇(01353)以10.53亿港元收购中宏国际全部股权 继续停牌

12月4日 | 张展雄

港股异动︱昊天发展(00474)复牌一度飙45% 旗下诺奇发股购建筑公司谋复牌

11月14日 | 陈嘉林

昊天发展集团(00474):诺奇拟发行代价股份收购中宏国际 11月14日复牌

11月14日 | 安琪儿

昊天发展(00474)附属诺奇拟发行10.53亿港元的代价股份收购中宏国际 11月14日复牌

11月13日 | 贺广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