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强控股(08262):正在寻求法律建议 并将采取适当行动收回先前的贷款

211 8月31日
share-image.png
吴浩峰

智通财经APP讯,宏强控股(08262)发布公告,继于2023年7月19日收到高等法院关于2022年第HCA1702号诉讼的书面判决,命令袁秀莲(被告)支付公司先前的贷款、利息和诉讼费用。于2023年7月19日,公司还收到被告针对上述判决的上诉通知书。于2023年8月31日,上诉被高等法院副法官驳回,高等法院维持原判。

公司正在寻求法律建议,并将采取适当行动收回先前的贷款、利息和诉讼费用。

相关港股

相关阅读

宏强控股(08262)接获书面判决,被告需向明凯投资支付1500万港元贷款总额、利息及诉讼费用

7月20日 | 钱思杰

宏强控股(08262)发布前三季度业绩,股东应占亏损1296.9万港元 同比减少12.85%

5月15日 | 黄明森

宏强控股(08262)公布中期业绩 拥有人应占亏损851万港元 同比减少13.62%

2月13日 | 董慧林

宏强控股(08262)发布第一季度业绩 股东应占亏损388万港元 同比扩大43.54%

11月11日 | 吴浩峰

宏强控股(08262)发布年度业绩,股东应占亏损1195.6万港元 同比收窄46.8%

9月28日 | 黄明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