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香港教育国际(01082)公布,2017年12月19日,公司全资附属Fastek Investments Limited(“Fastek”)接获康宏环球(01019)(“第一原告人”)、康宏财务(“第二原告人”)及康证有限公司(“第三原告人”,连同第一原告人及第二原告人,统称为“原告人”)于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发出的针对(包括其他被告)Fastek(作为其中一名被告)的传讯令状连同申索陈述书。
根据该令状随附的申索陈述书,第一原告寻求(其中包括),针对声称独立承配人就取消配发不当配发股份的颁令;第二原告及第三原告寻求(其中包括),撤销循环融资额度的颁令;及该等原告寻求,针对所有被告的一般或特别损害赔偿;利息;讼费;进一步或其他宽免。
根据该令状随附的申索陈述书,Fastek名列为其中一名声称独立承配人(即第一原告于2015年10月进行的股份配售事项的承配人)及已获配发若干不当配发股份(即第一原告于2015年10月进行的配售事项中配发的股份),且Fastek已获授若干循环融资额度(即第三原告授出的若干孖展融资)。
公告日期,Fastek及集团其他成员公司并无任何结欠第三原告的尚未偿还孖展融资余额,而Fastek持有第一原告的约3.49亿股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