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中国光大银行(06818)公布,2017年12月15日,公司与中金香港、光银国际及光大证券(香港)分别签订财务顾问及配售代理委任协议,并与UBS AG香港分行(“瑞银”)签订财务顾问委任协议,确认就认购事项委任中金香港为牵头财务顾问及牵头配售代理,委任光银国际及光大证券(香港)为联席财务顾问及联席配售代理,委任瑞银为财务顾问。
根据财务顾问及配售代理委任协议,中金香港、光银国际及光大证券(香港)已同意分别在个别而非连带的基础上,协助完成认购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向认购方发行新H股的结算及交割。
根据财务顾问委任协议,瑞银已同意就完成认购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公司已同意在交割后就上述服务向中金香港、光银国际、光大证券(香港)及瑞银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