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消息 | 中国证监会对云工场出具境外上市反馈意见 要求说明股权变动及股东信息等

214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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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敏

智通财经APP获悉,7月7日,中国证监会国际部要求云工场出具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涉及协议控制架构、境内主要运营实体、股权变动、股东信息等多方面。

具体如下:

一、关于协议控制架构,请说明:(1)协议控制架构设立的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搭建和返程投资涉及的各境内自然人、境内机构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外汇管理等监管程序的具体情况等;(2)协议控制下相关主体之间的具体交易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对境内主体资金支持的时间、金额、途径、方式、权属是否清晰及定价是否公允,有关资金往来、利润转移安排等情况。

二、关于境内主要运营实体,请说明:公司主要境内运营实体的判断依据,若非主要境内运营实体的,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依据。

三、关于股权变动,请说明:公司所涉无锡灵境云、江苏云工场等境内实体设立以来股权变动情况;相关股权变动的价格是否公允,并提供依据;该等入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该等股东入股、退出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并提供依据。

四、关于规范运作,请说明:公司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如提供,请说明信息内容的类型;公司上市前后采取的信息安全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五、关于股东信息,请说明:(1)公司股东 RuYi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的穿透情况;(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主要股东是否存在通过信托持有股份的情形;如存在,请补充说明信托设立时间、类型及运作方式、期限、当事人权利义务安排及受益人等情况。

六、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请说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制定计划的决策程序、激励股权的限制或约束,已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适格情况,以及该激励计划是否合法合规。

招股书显示,云工场主要提供IDC解决方案服务、灵境云品牌下的边缘计算服务以及ICT服务和其他服务。同时,该公司还提供短信服务、手机套餐充值服务以及微信企业小程序开发服务。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在2021年以收益计算,该公司为第二大的运营商中立数据中心(IDC)解决方案服务供应商,全面采用非自建数据中心模式,为客户提供全面且可靠的IDC解决方案服务。

自2020年以来,云工场的收益已经实现了显著的增长。在2020年,该公司的收益为2.761亿元人民币(下同),而在2021年,这个数字大幅增长了68.2%,达到了4.643亿元。到2022年,公司的收益继续稳步增长,增幅为18.2%,总额达到了5.488亿元。截至2020年、2021年和2022年,该公司的经调整纯利(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分别为2540万、2090万和1360万。在此期间,公司的经调整纯利率(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分别为9.2%,4.5%和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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