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华IPO“终止” 公司为新疆地区水电市场第一大参与者

507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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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敏

智通财经APP获悉,7月3日,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疆新华”)上交所主板IPO审核状态变更为“终止”,原因系该公司及其保荐机构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招股书显示,新疆新华主营业务为水电的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主要收入来自于水力发电的销售收入,主要产品是电力,业务分布于新疆喀什、和田、阿克苏、巴州、阿勒泰等地州及宁夏、湖南、河南等疆外区域。

该公司深度参与新疆水电资源开发利用,现已成为新疆水电龙头企业。截至2021年末,该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已投产总装机容量201.76万千瓦,2021年度总发电量53.07亿千瓦时,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公布数据,2021年全区水电发电量244.10千瓦时,发行人疆内水电同期发电量约占全区总发电量的21.74%,为新疆地区水电市场第一大参与者。未来随着装机容量18.5万千瓦的錾高水电站的投产,该公司在疆内的竞争有优势将进一步扩大。

同时,该公司也积极开拓全国市场,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公司完全投运水电站17座,在建水电站2座,其中1座已部分投运,已投运总装机规模22579万千瓦,在建装机118.00万千瓦。

财务方面,于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新疆新华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14.48亿元、14.74亿元、13.48亿元、8.54亿元人民币;同期,该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约2.24亿元、2.58亿元、2.40亿元、1.49亿元人民币。

不过新疆新华亦在招股书中提示,公司所发电力主要供应新疆电网,供电区域相对集中,虽然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开拓疆外市场,已经在宁夏、湖南、河南等地开展业务,但目前仍然主要专注于新疆市场,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公司在新疆内的主营销售占比分别为78.06%、78.57%、79.65%和81.98%。

新疆地区风、光、水能资源丰富,未来随着新能源的不断发展,潜在竞争者的加入可能导致地区电力消纳压力增加。虽然在“煤改电工程”、“疆电外送”、 “电力援疆”等项目的支持下,新疆电力消纳情况预期向好,但是如果未来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减缓,工业企业用电量及居民生活用电量下降,局部电力市场可能存在供过于求,电力市场消纳能力下降,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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