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士机构(00367)拟不多于3.36亿港元出售Central Plaza予庄士中国

22638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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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广昌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庄士机构国际(00367)与庄士中国(00298)联合公布,2017年12月7日,庄士中国与庄士机构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庄士机构拟向庄士中国Central Plaza Holdco全部已发行股本及股东贷款,建议交易代价不多于1.75亿马来西亚元(可予调整),相当于约3.36亿港元。

联合公告日期,庄士机构(透过直接全资附属Profit Stability)拥有庄士中国已发行股本约60.7%的权益。建议交易构成一项非豁免关联交易,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公布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公告显示,Central Plaza Holdco透过全资附属公司在马来西亚从事投资控股及物业投资业务,其主要资产为一座名为Central Plaza的物业。Central Plaza的原始投资成本约8700万马来西亚元。

Central Plaza位于吉隆坡市中心的商业区,毗邻苏丹依斯迈路的地标购物中心Pavilion KL(柏威年广场#),位处吉隆坡中心商业区及黄金购物地段的核心。

Central Plaza为一幢建于永久业权土地上的29层高办公大楼,总楼面面积约38.2万平方尺,包括总楼面面积约25.4万平方尺的商铺及写字楼(其可出租净面积总数约19.5万平方尺),以及总楼面面积约12.8万平方尺的298个停车位。

2017年11月30日,Central Plaza的出租率约71%,分别租予多个租户,租约最迟到期日为2020年5月31日。根据于2017年11月30日的估值及每月租金和其他收益约87.5万马来西亚元计算,Central Plaza的总租金收益率约6%。

截至2016年、2017年3月31日止年度,Central Plaza税后净利分别为1402.9万港元、291.1万港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6个月的税后净利约248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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