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选自“新浪港股”。
据报道,香港最快明年下半年将有同股不同权的新经济公司上市。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昨出席金融领导委员会后透露,将在主板设专章引入同股不同权,当中包括未有盈利的生物科技企业、创新经济公司等,而不另设新板。
陈茂波:主板设新专章 不设新板
陈茂波指,会上大致接纳3大原则,包括(一)倾向在主板上市规则加入专板处理同股不同权,当中包括未有盈利的生物科技企业、创新经济公司等;(二)在引入同股不同权时,确保投资者得到保障,重视相关公司的上市准入门槛;及(三)同股不同权公司在港作第一上市或第二上市的基本准入门槛须一致,以免出现监管套戥。
陈茂波又指,港交所(00388)将于下月发表早前就设立新板及同股不同权的咨询总结,并交代日后的发展路向。明年3月或以前,港交所及证监会将就如何修改上市条例等细节向市场咨询,并希望在明年上半年就修改后的方案有所定案,目标明年下半年起可让同股不同权的新经济企业申请在港上市,意味明年底香港或能诞生首间同股不同权的新股。
港交所发言人回应,正考虑将建议设立创新板框架咨询文件收集到的意见,制定为详细建议,预计可于今年底前发表咨询总结。
陈茂波表示,港交所及证监会就今次所达成的原则一直有紧密联系,亦反映了市场有不少声音指,毋须另设新板已可处理同股不同权的问题。由于日后主板可容纳同股不同权公司,并沿用现有的上市审批过程机制,意味证监会在双重存档下,仍有否决该等公司上市的权力。
据了解,港府希望吸引到同股不同权的企业属具一定规模,在市值、现金流等方面的门槛,料会较现时一般主板上市申请为高。
循3方向 保障投资者
对于会否引起现有主板上市公司通过分拆,将股权架构由同股同权变成同股不同权。陈茂波指,已上市企业有意分拆的业务必须属新经济,同时亦要说服上市委员会为何以同股不同权的方式分拆上市。他称:“目前一般上市公司可否转个弯回来用同股不同权?我相信并不轻易。”
问到香港未有如美国设有集体诉讼权,在引入同股不同权时,投资者保障措施会否更为严格。陈茂波未有正面回应,但强调投资者保障至为重要,并透露会循3大方向研究保障细节,包括对企业管治有额外要求、相关投票权会有所限制,以及须披露更多额外资料。
另外,金融领导委员会昨亦同时讨论了香港金发局就香港发展成国际首选上市地报告。(编辑:姜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