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控股(00311):要约人及京耀拟售股以恢复公众持股 申请豁免延长

23579 11月23日
share-image.png
贺广昌 智通财经资讯编辑

智通财经APP讯,联泰控股(00311)公布,公司现正积极采取多个步骤,以恢复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公司获要约人告知,要约人一直与并非公司核心关联人士的潜在投资者积极进行讨论,以期向相关潜在投资者配售其持公司的持股量不少于2.27%。建议配售事项完成时,相关潜在投资者所持有的不少于2.27%股份将计入公司的公众持股量。

此外,公司亦获京耀有限公司(“京耀”,公司主要股东,持股16.82%)告知,京耀拟向陈亨利、陈莉莉、陈伟利、陈孝哲及陈祖龙(统称“建议买方”)分别出售6.56%、1.35%、2.52%、4.88%及1.51%股份。出售完成时,京耀将不再为公司股东,而建议买方各自持有公司持股量不足10%。

由于陈亨利及陈伟利已辞任公司董事,并已辞任公司多间附属公司的董事;陈莉莉及陈孝哲各自亦已辞任公司多间附属公司的董事。出售事项完成后,建议买方(因身为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而属于公司核心关联人士的陈祖龙除外)各自将并非公司核心关联人士,亦非惯常就收购、出售、表决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公司核心关联人士所持股份而接受该名人士指示的人士。而建议买方(陈祖龙除外)因建议出售事项而持有的股份(合共占约15.31%股份)根据上市规则第8.08(1)(a)条计入公司的公众持股量。

此外,由于陈亨利将于建议出售事项完成时不再为公司核心关联人士,故根据上市规则,Hanium Industries Limited及双悦投资(两者均为由陈亨利控制的公司)各自将不再为公司核心关联人士,而彼等持有的股份(合共占约2.06%股份)亦将根据上市规则第8.08(1)(a)条计入公司的公众持股量。

配售事项及出售事项完成时,预期公众将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至少25%,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a)条的规定。由于要约人需要额外时间磋商及协定建议配售事项的条款,而京耀及建议买方则需要额外时间进行建议出售事项,故公司已申请而联交所已批准将豁免的限期由2017年9月16日延长至2018年2月15日。


相关港股

相关阅读

联泰控股(00311)年度净利增44.66%至1847.2万美元

3月29日 | 贺广昌

联泰控股(00311)委任陈祖龙为行政总裁

3月28日 | 贺广昌

联泰控股(00311)澄清公众持股为5.36%非5.68%

3月10日 | 贺广昌

联交所就联泰控股(00311)公众持股低于25%授出期内豁免

2月20日 | 贺广昌

联泰控股(00311)5.6%股权由公众持有 2月15日停牌

2月15日 | 胡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