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601198.SH)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63 3月31日
share-image.png
詹进港

智通财经APP讯,东兴证券(601198.SH)公告,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在执行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相关阅读

东兴证券(601198.SH)发布2022年业绩 净利润5.17亿元 同比降68.7% 每股派0.05元

3月30日 | 谢炯

东兴证券:维持越秀交通基建(01052)“强烈推荐”评级 重视疫后恢复期的强业绩弹性

3月10日 | 陈宇锋

东兴证券(601198.SH):刘亮正式任职合规总监

3月9日 | 杨跃滂

东兴证券:光伏开启十年景气周期 带动接线盒需求持续向好

3月3日 | 张计伟

东兴证券(601198.SH)发预减,2022年度净利润4.5亿元到5.5亿元,同比下降66.71%到72.76%

1月30日 | 林杰晖